基 本 信 息 | 编码 | 1.21.02 | 名称 | 1.21.0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 权利类型 | 行政征收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2.《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第一条。
3.(由征收机关根据地方政府文件编列本机关征收权力的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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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规定 | | 网上办理 | 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apps/view/login.html天津市电子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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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信 息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大丰堆税务所 | 管辖范围 | 天津市静海区开发区、大丰堆镇 | 地址 |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团静线大丰堆镇镇政府西侧 |
| | | | | 办理流程 | 流程图: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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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部门衔接 |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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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措 施 | 日常监管 | 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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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查 询 | 咨询途径 | 电话:68663010,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团静线大丰堆镇镇政府西侧 |
| 进度结果查询 | 电话:68663010,办税场所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团静线大丰堆镇镇政府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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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责 任 | | 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电话:022-28946014,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
| 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联系方式 | 电话:022-68627818,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
| 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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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救 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
|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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