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基础信息 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执法服务 其他事项
1.21.0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编码1.21.04名称1.21.0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权利类型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第二项。 2.《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第一条第二项。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八条。
适用对象
单位,个人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静海区税务局子牙税务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子牙快速路北京道9号)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子牙税务所管辖范围天津市静海区总部经济、子牙环保产业园、子牙镇和沿庄镇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子牙快速路北京道9号)
适用条件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



日常监管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电话:022-28859023,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子牙快速路北京道9号)
进度结果查询电话:022-28859023,办税场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中心(子牙快速路北京道9号)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税务所办税大厅(点击导航)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由各征收机关根据有关追责依据编列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电话:022-28946014,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联系方式电话:022-68627818,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常见问题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
  党政机关标志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