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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7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
 



编码1.21.07名称1.21.07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权利类型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3号)第一条。
适用对象
单位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详见天津市税务局网站)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地址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管辖范围天津市蓟州区全区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西路70号
适用条件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自2019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及收入分成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日常监管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022-29130974/通信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
进度结果查询(022-29130974/办税场所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
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022-29141199
投诉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联系方式022-29130974
信访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 022-29141203



行政复议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 022-29142512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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