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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5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征收
 



编码1.21.05名称1.21.05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征收权利类型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1.《关于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有关征缴问题的通知》 (津税发〔2019〕16号)第二条。 2.《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9〕10号)第二、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
适用对象
单位,个人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地址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大港税务所管辖范围大港街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学海路与育梁街交口东北100米
适用条件单位和个人以竞价方式取得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的,应按规定缴交竞价成交款。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征收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委托相应竞价机构实施竞价工作,会同市税务局做好年度竞价收入资金测算工作; 2.市税务局负责竞价收入资金征管工作,并于次年1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提供年度竞价收入资金征缴情况; 3.竞价收入资金支出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确定竞价收入资金具体用途,批复竞价收入资金收支预算并核拨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5.市审计局负责对竞价收入资金收支、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进行审计监督,建立与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业务主管部门和竞价机构的联网审计机制,对竞价收入资金收支全过程进行监督。



日常监管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征收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报送资料、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等; 2.税务机关征收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应使用税收票证。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12366、022-8194412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
进度结果查询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022-8194412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
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纪检部门联系方式022-66898112
投诉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2-81944123
信访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 022-66898075



行政复议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428号 022-66898075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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