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56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5年4月1日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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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2025-04-01 09: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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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税法意识,鼓励青少年学习税法、了解税法、宣传税法,天津市税务局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举办天津市第四届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一、活动主题
 “我与税收”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6日
 三、征文对象
 全市大专院校和中学学生
 四、作品内容和体裁要求
 (一)鼓励青少年学生结合所见所闻、所学所思,分享与税收有关的独特经历和体会感受。可以通过查阅税收历史资料,讲述税收变化发展以及对税收性质、作用等方面的理解;可以通过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讲述税收对人民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可围绕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的税收故事,讲述对于税收的感受与体会。
 (二)征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鲜明、情感真挚,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
 (三)根据征文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体裁不限。诗歌作品不少于10行,其他作品不少于1000字。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评选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另外,部分获奖作品将刊登在《天津税务》杂志以及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要求
 征文作品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于5月6日前将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 tjswbgs@tj.gov.cn,标题注明“征文来稿”。已参加过往届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一经发现,作品将被取消评选资格。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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