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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989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时间 2025年6月23日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京津两市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的通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京津两市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16: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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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京津同城化发展,向境外旅客购物离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退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自2025年6月23日起,京津两市正式启动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境外旅客在京津两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选择自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任一口岸离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举措的通告》(2025年第2号)附件2《天津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知情同意书》作废,以本通告附件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知情同意书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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