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989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京津两市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的通告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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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京津两市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16: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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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京津同城化发展,向境外旅客购物离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退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自2025年6月23日起,京津两市正式启动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互认办理。境外旅客在京津两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选择自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任一口岸离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举措的通告》(2025年第2号)附件2《天津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知情同意书》作废,以本通告附件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知情同意书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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