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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142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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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8号,邮编:300052,电话:022-23268520,传真:022-232685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立足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工作职能,聚焦主责主业,紧扣重点工作,持续关心关注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及时回应关切,有效保障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切实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聚焦千户集团和列名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大企业新格局意见》和全年大企业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宣传、精准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推进京津冀三地大企业跨区域协调服务工作机制,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充分发挥“总对总”优势,为大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高效解决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等涉税难题,不断提高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深入学习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中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建立依申请公开台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网站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加强全过程安全保密管理,严格防范失泄密风险,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上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有关行政法规和实践案例专题培训,采用课程学习、现场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法治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为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夯实人才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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