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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143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0: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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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邮编:300171,电话:022-24169872,传真:022-2416993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在开展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公开加力度,着眼服务提效能,致力于打造阳光政务环境,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涉税诉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年度中心工作,重点抓好纳税服务、稽查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制作《“薅羊毛”覆灭记》动漫宣传片,印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明白纸》,帮助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意识,远离涉税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分析,统筹各方资源,拓宽宣讲渠道,努力提升税收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以对外公开电话为依托,积极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相关涉税问题,真情回应社会大众关切。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会商及协同办理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进行把关,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4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政府信息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统一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数据的归口管理,对历史信息梳理清查,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表述严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管理风险事项的评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依法依规、尽心尽责履行政府信息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依托局内网平台集中发布涉税信息。指派专人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检查,在严防负面舆情的基础上,积极向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投递新媒体稿件,发布涉税服务信息,相关举措被人民网、网易、搜狐、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刊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责任制,明确信息产生科室为初审科室,从内容准确性、保密程度等方面严加把关;信息发布前经政策法规科室复审,着力避免语言表述不准确,政策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分管局领导终审,班子成员研讨,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过关、领导核心与决策机制过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待有序、处置严谨、答复准确,工作质效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以上情况,本机关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系统性讲解、典型案例剖析,促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网站建设、新媒体作品发布流程的审核与把关,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准确,内容充实;三是响应大众诉求。针对社会大众更为关心关注的税收政策,积极探索更多亮点频出、创意新鲜的新媒体作品,以精心策划、精细讲解、精准推送赢得更多纳税人缴费人认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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