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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第一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8号,邮编:300052,电话:022-12366,传真:022-23268520)。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大企业主责主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保障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效能税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税务实践贡献大企业力量。 (二)主动公开 围绕全年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税企沟通,及时响应大企业各项复杂诉求,为大企业高效解决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等涉税费难题。紧密围绕202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向总部在津千户集团点对点推送《致大企业纳税人一封信》,积极引导企业集团增强诚信纳税自觉和合规意识。召开税企交流专题座谈会,面对面解决企业涉税诉求,主动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谋良策,将信息公开与精准服务相结合,提高大企业服务质效。 (三)依申请公开 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 对外发布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明确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和舆情研判,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发布,推进信息公开程序化、标准化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局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更新发布网站内容。通过新电局等线上平台为大企业提供政策宣传辅导,提高服务方式的便捷性、智慧化。 (六)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研判分析能力。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常态化督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服务大企业的精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局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聚焦大企业关心关切,积极搜集大企业涉税诉求,分行业、分事项归集整理相关税收政策,提高政策推送靶向性,优化精细服务,强化合规引导,护航大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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