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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132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月2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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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第一税务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8号,邮编:300052,电话:022-12366,传真:022-23268520)。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大企业主责主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优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保障大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效能税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税务实践贡献大企业力量。

       (二)主动公开

       围绕全年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税企沟通,及时响应大企业各项复杂诉求,为大企业高效解决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等涉税费难题。紧密围绕202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法治·公平”主题,向总部在津千户集团点对点推送《致大企业纳税人一封信》,积极引导企业集团增强诚信纳税自觉和合规意识。召开税企交流专题座谈会,面对面解决企业涉税诉求,主动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谋良策,将信息公开与精准服务相结合,提高大企业服务质效。

       (三)依申请公开

       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信息获取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

       对外发布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明确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和舆情研判,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发布,推进信息公开程序化、标准化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局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更新发布网站内容。通过新电局等线上平台为大企业提供政策宣传辅导,提高服务方式的便捷性、智慧化。

       (六)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研判分析能力。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常态化督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服务大企业的精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局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聚焦大企业关心关切,积极搜集大企业涉税诉求,分行业、分事项归集整理相关税收政策,提高政策推送靶向性,优化精细服务,强化合规引导,护航大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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