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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130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月2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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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开五纬路交口新泉大厦B座,邮编:300100,电话:022-85624650,传真:022-8562466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严格遵循税务总局、市局的工作指导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税务稽查核心职能,着力深化公开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与实效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税务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我局2025年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为153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为8件(其中《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2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等各环节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限与标准,确保了申请渠道畅通、程序合法合规。截至报告期末,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个,其中自然人8个,商业企业1个。经过研判,不予公开的4个,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的1个,不予处理的4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研究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优化信息管理流程,实现了基础信息与动态更新的协同互补,有力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政务运行能见度。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积极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内容审查、信息反馈、日常维护等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信息得以及时、准确发布。通过不断提升平台运行的可靠性、便捷性及用户体验,努力推动建设高效、智能的线上公开窗口。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与监督体系,形成了有效的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长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1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内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跨科室协作机制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以保障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优化内部信息流转流程,健全内部全流程管理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加强对新条例、新要求的学习,提升整体工作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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