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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www.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81号,邮编:300042,电话:022-12366,传真:022-606980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二稽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紧密围绕稽查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务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稽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托天津市税务局网站进行文书公示,在规定时限内送达税务执法文书,及时告知被查企业权利义务。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确保依法依规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第二稽查局严格依规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研判和办理,不断健全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要求与工作职责,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落细。2025年,本局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都已按期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第二稽查局不断增强责任担当,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程序,精准规范开展信息发布审查,主动做好舆情风险防控,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第二稽查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深度依托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每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查询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效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的权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第二稽查局积极履行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畅通沟通反馈渠道,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第二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本局将持续加强整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具体措施如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责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高效配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互相支持,形成依法处置合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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