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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126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月2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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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邮编:300171,电话:022-24169860,传真:022-2416988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及上级工作部署,紧扣税务稽查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以公开提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向前。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稽查执法主责主业与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相结合,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本年度,立足“三维护一揭示”职能定位,及时发布稽查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解析及涉税风险提示,执法透明度显著增强。结合年度税收宣传重点,打造线上政策直播讲堂,以税收普法促企业合规经营,相关活动信息获税务总局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头版、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税收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申请,提升答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发布源头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与维护,加强对历史公开信息的复核检查,确保对外信息统一规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网站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局内网“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文件简报”等核心栏目的系统化建设与常态化维护。通过充实权威内容、健全更新机制,确保各栏目分类清晰、信息准确、发布及时,有效提升局内网的信息服务功能和平台效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自下而上、层层审核、逐级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数据真实准确、表述严谨规范。同时,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确保对外公开的监督反馈途径畅通有效,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仍存在短板:一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深化,典型案例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多元;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尚可进一步挖掘,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机制仍须加强统筹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在今后工作中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内容建设,围绕稽查执法热点、税收新政要点及纳税人关切焦点,策划推出更多高质量的案例解读和税宣产品。二是强化平台融合,加强网站、新媒体等各公开渠道的统筹管理与协同发布,探索构建一体化的信息公开矩阵,提升信息发布的整体效能和用户体验。三是提升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与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应对能力和新媒体运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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