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825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50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5月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50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08 16: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的提案,经会同天津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研究答复如下:

       一、税收法律制度方面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举措。在税务总局指导下,市税务局持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实落地。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围绕新法落地,我局积极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衔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确保税制改革于法有据、平稳落地。二是精准落地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并编制政策指引。我局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办税缴费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纳税人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提升税务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局全面修订了权责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履责方式和设定依据。会同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税务部门联合出台了《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进行明确细化,减少执法随意性,确保税务执法过罚相当。

       下一步,我局将在税务总局指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聚焦税法实施,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引导、便捷申报、智能校验等服务,提升办税体验。二是深化征管改革,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政策。三是按照总局部署,有序推进优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二、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我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费数据共享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与外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交换。通过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目录和接口对接等形式与市市场监管委、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部门开展涉税数据共享交换工作。二是加强数据共享。我局在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不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规范,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依法依规依部门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提供安全、准确、及时的高质量数据,对助力我市及各行政区域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助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贡献了税务力量。同时,我局与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会商,及时协调解决数据共享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完善数据常态化共享机制。三是强化平台管理。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我局严格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做好直连报送、上传导入等系统对接保障工作,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快捷高效、安全可靠的报送渠道。自2025年10月起,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报送涉税信息,包括已取得登记证照的平台内经营者、未取得登记证照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等,保障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与店铺(用户)名称、店铺(用户)唯一标识码的绑定。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论是否在登记管理部门取得登记证照,税务部门均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征收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费数据共享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并将围绕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这一主题,在现有共享数据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数据共享范围,不断深化拓展部门间在政务服务、执法互助、情报交换等领域的合作。

       三、纳税服务方面

       一是提升12366服务智能化水平。为打造智慧、高效的12366智能咨询,我局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12366热线,从多渠道汇总知识内容,形成智能知识库,为纳税人提供问题回复,以提升12366热线服务效能。同时,为方便纳税人咨询,我局对原有对外公开电话进行整合,纳税人可通过拨打12366一个号码获取税务部门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所有服务,切实畅通纳税人诉求反映渠道,提高诉求处理效率。二是丰富宣传辅导形式。我局扩展虚拟数字人主播应用场景,实现7*24小时可视答疑、答疑直播与短视频制作,突破时间与人力限制,提升服务趣味性和互动体验,同步制作切片内容作为宣传辅导素材,便于纳税人随时回看学习,提升宣传辅导工作质效。依托官方网站、微信、抖音、微博、津云等网站新媒体平台,搭建一体化税收宣传矩阵,统一税费政策发布口径、同步推送内容,实现政策信息多点触达、全域覆盖。紧扣纳税人实际需求,量身定制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专属课程,结合短视频、长图、动漫等喜闻乐见的载体,提升政策可读性和传播力。完善“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推文易搜”功能,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助力纳税人快速查询历史政策及税费宣传产品。三是提升宣传辅导效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制定差异化政策精准推送策略,提供个性化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配套图文解读、短视频教程,提高纳税人阅读率与理解度,并密切关注收集纳税人反馈意见和推送需求,进一步优化推送策略或安排上门辅导;建立“一政策一方案”推送模式,结合政策适用条件以及纳税人行业规模、经营状况、申报数据等信息,精准匹配推送对象实现“点对点”推送。四是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等10余项税务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完善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法律规范体系,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的需求,畅通三方沟通交流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合理诉求。我局扎实落实《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连续多年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宣传辅导机制,有效回应对纳税人关切,不断调优智能咨询功能,适时对智能咨询进行功能优化,以进一步提升纳税人使用体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