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452 | 主题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3月31日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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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4: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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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税务总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依法治税,善作善成打造效能税务。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法治工作实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全面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主题党日实践学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强化法治思维 优化执法方式 为高质量推进天津税务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为题,讲授专题法治课,引导税务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
二、依法履行税务机关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守牢不征收“过头税费”底线,谋深做实税费收入质量提升课题,为全市各项财政支出提供了持续、稳定、充足的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二)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率先提出以实现税务京津同城化为牵引,引领撬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的重点工作项目,落实落细关于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同城化,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津两地超20类税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企业迁移更加便利、跨区通办更加便捷、异地办理更加通畅、执法标准更加统一、诉求解决更加高效、“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加务实。
(三)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统筹开展“开业第一课”产品应用及精准推送工作,整合推送一条“政策大礼包”,推送税费政策、消息提醒147.65万条、送达82.85万户。进一步拓宽渠道,以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为载体,宣传推广红利账单,通过新电子税务局成功推送28.8万户,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有效助企纾困。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开展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联合工商联组织开展面向小微经营主体宣传辅导活动899场次,惠及小微经营主体43.76万户次;多渠道收集响应小微经营主体意见建议767条,协同解决税费诉求和典型问题1256条;开展可视答疑74场次,3.44万人次,全方位统筹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我市税收治理规范化
(一)持续完善依法治税工作制度
制定天津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并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炼化全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落实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任务分工,从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3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任务,有力监督罚款实施。
(二)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聚焦“十项行动”涉税重点工作任务,在服务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在津落户发展、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配合市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并推动落实,全年办理各委办局来函408件。结合税收情况,在加快我市冷链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有效建议,打造“津税促高质量发展”金字招牌的目标初步实现。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民主决策机制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做到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开展新一批公职律师选任工作,进一步充实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主动在官方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五、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区域执法协同
组织召开2024年度京津冀税务协作联席会议,共同谋划新时期税收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举措。在北京特派办的指导下,会同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联合制发《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明确细化,推动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二)强化推动跨部门税费征缴协作
密切与交管、海事、住建、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等市区两级部门协作,聚力推动“税务征管、自主申报、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征管模式落实落细。
(三)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紧盯风险领域治理税收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留抵骗税、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等专项检查,案件查处质效明显提升。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
制定天津市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听取意见、调解实施、听证实施“三个试行办法”,编制天津市税务行政复议审理“一套试行规范”,全方位保障办案质量过硬,有力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前、中、后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机制作用,借助“复议+普法”,提升税费争议化解质效。
(二)平稳有序处置信访工作
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聚焦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发信访分级分类制度和信访工作日志制度,有效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扎实做好问题源头治理,完善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不断为税收事业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七、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
推进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持续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充分发挥纪审双方职能优势,按照“审突破、纪主导、联席议、同步谏、数联通、共治理”的工作思路,打造纪审贯通“天津模式”,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工作合力。
(二)落实落细政务公开
紧密围绕群众所需,做好办税缴费服务、税收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微信公众号图文宣传等形式,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全年发布政策文件87条、政策解读信息1257条。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便民,全面提升答复质量和答复效率。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持续推进金税四期建设
数电发票扩围推广走深走实,新电子税局APP顺利上线。全国首批上线慧办平台,月均触发功能7.4万次,22个创新场景、36个数据赋能事项运行平稳。
(二)推动风险管理质效提升
开展多税种“一户式”风险分析,依托超融合大数据平台,通过自助平台研发、智能报表定制等形式,优化完善指标模型189个,形成本地常态化“一户式”体检工具。研发相关风险模型,实现假企业“一票未开”即受控、好企业“即申即批”快服务,风险管控从人工经验型向智能型迈进。
(三)创新纳税服务模式
搭建智慧预约导税管理服务系统,为进厅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多样化税费服务,实现智能引导“网上办”、智能分配“就近办”、智能宣传“少跑路”、智能研判“分流办”和智能导税“控风险”,实现智能分流49.1万次。推动咨询热线转型升级,训练适用于税费咨询的专业模型,通过“投喂”知识语料训练调优,多轮次、多种类检验训练效果,不断提升模型应答准确率。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年来,天津税务法治建设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推进,在深化税务领域改革发展上再提升,支撑保障组织收入、税务京津同城化、效能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着力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税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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