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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300主题分类 税务新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天津开展税费申报智能自检服务试点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8月2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天津开展税费申报智能自检服务试点
发布时间:2025-08-27 09:49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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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在天津市和平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试点上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申报智能自检服务。
       据介绍,税费申报智能自检功能通过跨税费种申报表间的数据逻辑关系校验,可以帮助纳税人在申报阶段对申报数据进行自行检查并及时纠正申报错误,提升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这次启用的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申报自检功能,共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7个税费种,支持自检的申报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等7种报表。上线当天,共有324户纳税人触发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其中3户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更正申报。
       天津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推广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对外普及操作指南与应用场景,引导纳税人主动提升申报质量;对内积极开展培训,提升税务干部日常监管能力,着力构建全链条税费申报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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