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36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农产品领域虚开发票偷税案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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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农产品领域虚开发票偷税案
发布时间:2025-10-24 14: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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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天津市世纪隆兴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查,2015至2019年,天津市世纪隆兴木业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木材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184份,发票价税合计1369.99万元。2024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逃避缴纳税款,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共计540.83万元。因公安机关已立案,相关处罚决定待法院最终判决后另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是经营主体稳健发展的基石,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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