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675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天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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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5-11-28 1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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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16年至2024年,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凤梅操控49户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643份,涉及金额合计1.6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2331份,涉及金额合计1.3亿元。2025年8月,税务部门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同时,对270余户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已追回税款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以诚信守法经营赢得市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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