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306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锦丽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6年3月2日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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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锦丽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02 1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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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天津市锦丽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1至2024年,天津市锦丽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加油站通过隐匿加油机销售数据、利用其他收款账户收取营业款项,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32.82万元。2025年12月,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作出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23.24万元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偷逃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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