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104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6年7月8日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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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08 1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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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天津市西青区华鑫加油站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结算后转至私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224.57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30.8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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