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131 | 主题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上海浦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偷税案件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时间 | 2026年7月10日 | | 关键词 | | 废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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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上海浦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10 15: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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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协查线索,依法查处上海浦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0-2022年,该企业通过上游“空壳”公司违规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共计22.09万元。2025年11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2.5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空壳”公司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加强税法宣传、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引导合规经营的同时,坚持查处各类偷逃税行为,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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