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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4-05309主题分类 媒体视点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税务部门构建线上远程办税窗口 让跨区域税费业务更“易办”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年7月2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税务部门构建线上远程办税窗口 让跨区域税费业务更“易办”
发布时间:2024-07-22 09:51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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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异地办”需求,税务部门将实体窗口服务从线下平移到线上,构建了“远程虚拟窗口”。通过这一服务举措,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数据显示,“远程虚拟窗口”自3月底京津冀地区试点、5月底实现全面扩围以来,全国税务部门已办理10.1万笔跨区域税费业务。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
       为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跨区域通办服务相关措施。3月底,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京津冀办税服务厅试点上线“远程虚拟窗口”。该窗口具备支持远程身份核验、资料传递、音视频互动、屏幕共享等多项功能,可以在不改变执法主体、不改变税务人员权限、不改变业务办理流程的基础上,让纳税人缴费人与业务办理地税务干部进行可视化互动,在线上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4月中旬,该“远程虚拟窗口”在长三角、成渝等区域扩围,5月底,实现了在全国上线运行。
       “税务部门通过‘远程虚拟窗口’完善服务机制,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一件实事,是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异地事项跨域办要求的有效实践,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服务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这充分展现了税务部门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成效。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制发文件,相继明确7类53个事项同城通办、4类21个事项省内通办和4类15个事项跨省通办。到目前,在税务部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中,已有212项全程网办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
       为确保虚拟窗口业务申请有人应、随时办,各地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安排,发挥横向联动、上下协同的优势,搭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地举措。同时,为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跨区域通办服务,各地税务部门成立专门的服务运营团队,确保跨区域通办服务渠道畅通、高效运转。目前,全国已建立2984个服务运营中心,配置一线坐席14648个。
       税费服务既要高效,更要保持长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持续跟踪问效,不断完善“远程虚拟窗口”跨区域通办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效能税务,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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