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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217主题分类 税务视频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视频解读】自然人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是否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及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视频解读】自然人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是否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及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6-07-28 14:29  来源: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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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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