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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6484主题分类 图解税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10-07 14:29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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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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