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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297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人是谁?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2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纳税人是谁?
发布时间:2022-05-26 16: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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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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