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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具体减征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各地的相关文件。 二、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津财规〔2022〕5号)第一条规定:“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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