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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2-04153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年8月4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2-08-04 15: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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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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