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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0589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3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发布时间:2023-03-13 17:0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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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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