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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3-06913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3-12-27 15: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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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二、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九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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