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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631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发布时间:2025-04-21 09: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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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年度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第三类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如其不申请汇算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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