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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0687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父母离异,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应如何适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父母离异,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子女应如何适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5-04-28 16: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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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父母各自组建重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任意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那么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另外,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才可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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