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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08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
发布时间:2025-10-17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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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1: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功能菜单,或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进入办税功能。
       步骤2:进入系统后,针对首次办理备案的纳税人系统自动进入出口退(免)税备案(未进行过备案的纳税人)申请模块。
       进入备案页面,纳税人选择企业类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认预填信息或补录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对应附件资料。
       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按钮,弹出二次确认提示,点击【确定】按钮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如需查看申请进度,请点击【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查看。
       注意事项:(1)纳税人需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退税开户银行及账号直接从企业税务登记的账户中选择新企业设置其他账号收取出口退税的,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前,应先对出口退税银行账号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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