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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6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5-10-29 15: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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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或通过页面上方“关键词”栏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选择后即可跳转到相应页面进行操作。

进入申报界面后,需确认“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预填数据是否正确。

1.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该预填数据取自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您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进行修改。

2.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系统根据残联交换的数据预填。税务机关从残联获取纳税人“安置残疾人数”,预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且不可修改。如您申报时发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可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安置残疾人数确认。

确认数据无误或修改数据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后跳转申报结果反馈页面。可点击“立即缴款”自动跳转至缴款环节,即可完成申报缴款。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4年度保障金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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