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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84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新增的“职工薪酬”项目应如何填写?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新增的“职工薪酬”项目应如何填写?
发布时间:2025-11-05 14: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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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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