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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589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如何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如何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发布时间:2025-11-05 14: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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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单一贸易窗口相关功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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