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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残保金已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范围,残保金申报与企业信用评级直接挂钩,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按期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财政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由财政部门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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