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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64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何种退(免)税办法?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何种退(免)税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19 11: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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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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