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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5-0175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境外投资的货物能否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境外投资的货物能否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5-12-12 15: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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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简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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