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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241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是否计入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2月1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是否计入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
发布时间:2026-02-12 1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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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在标准额度内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等仍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因此,在标准额度内发放的上述费用,也不计入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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