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243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2月1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6-02-12 16: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