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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67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刚购买新房,但要明年才交房且目前还未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也未取得对应的完税证明,目前的住房租金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4月7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刚购买新房,但要明年才交房且目前还未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也未取得对应的完税证明,目前的住房租金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6-04-07 09: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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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月按一定标准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有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因此,期房若尚未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则可以继续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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