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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81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之前已有部分货物退回并进行数电发票部分红冲操作,后续如果又有货物被退回,还可以再次红冲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5月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之前已有部分货物退回并进行数电发票部分红冲操作,后续如果又有货物被退回,还可以再次红冲吗?
发布时间:2026-05-06 11: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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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允许多次部分红冲。针对同一蓝字数电发票,若因“销售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合规原因,后续仍有部分交易需红冲的,可多次发起红字确认单及部分红冲操作。
       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负数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均不得超过原蓝字发票对应的初始数量、金额和税额,确保红冲总额不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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