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880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通过微信补缴医疗保险费?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5月25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通过微信补缴医疗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6-05-25 09: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1)进入微信,点击【我】-【服务】。

       (2)在“生活服务”栏目,选择【城市服务】。城市服务定位选择“天津”,在“热门专题”选择【社保】。

       (3)进入“天津社保服务”,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栏目,选择【灵活就业医疗补缴】。

       (4)阅读“个人信息保护提示”,点击【同意】。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补缴往期医保费用不可退费,缴费前请务必核对补缴属期与缴款信息。

       (5)再次点击【下一步】。

       注意:缴费月份根据上一步填写的缴费年限自动带出,无需进行选择。

       (6)系统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自动带出该缴费年限内应缴未缴信息,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勾选后请核对总金额、缴费月份,核对无误,点击【下一步】。

       注意:补缴年度需从首月开始连续选择,如需跳月缴费,可使用电子税务局或云闪付等渠道缴费。

       (7)再次核对缴费金额、证件号码、姓名、费款所属期等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缴费方式并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即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