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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165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7月20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6-07-20 10: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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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规定为取得证书的当年,具体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日期或批准时间作为取得证书的时间。

       例如个人参加税务师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份,12月公布成绩,这个时候如果通过考试就可以申请证书,但是转年才会真正拿到证书。具体享受时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呢?以上三个时间段都不能作为判断享受时间的标准,应在拿到证书后,看证书上标明的日期在哪一年,就在哪一年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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