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本站热词: 增值税 消费税 小微企业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272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就某一笔收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8月11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就某一笔收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6-08-11 10: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优惠的,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应税交易选择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应税交易仍可继续享受减按1%缴纳增值税优惠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