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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36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9月8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6-09-08 10: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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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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