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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439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不能评为A级?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9月29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不能评为A级?
发布时间:2026-09-29 14: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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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文件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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