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本站热词: 增值税 消费税 小微企业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497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6-10-16 10: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下载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纳税人正确的任职受雇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是否选择为雇员,是否填写离职日期等)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也有可能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请纳税人联系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