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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1526主题分类 热点问答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公司销售货物的合同约定延期付款需付利息,收取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公司销售货物的合同约定延期付款需付利息,收取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6-10-22 17: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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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您公司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是因货物销售交易而产生的并随货款一并收取的费用,属于应税交易取得的相关价款,应计入销售货物销售额,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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