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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货物?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款。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纳税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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