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新 闻 动 态 政 策 文 件 纳 税 服 务 互 动 交 流
  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 结果反馈
索引号 11100000000125815N/2026-00722主题分类 结果反馈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 
标题 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年4月16日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6-04-16 10: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6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